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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街頭人像素描嗎?

那是在某公園裡的記憶,

兒時的回憶,未曾嘗試的樂趣,

當下決定,補足心理的遺憾。

 

一個女孩,年紀是秘密,

他不肯透漏,但推敲不到三十,

手指相當纖細,作畫的表情十分嚴謹,

過程裡不能有太大的動作,

但小聊聊天,依然可行,

短短五分鐘,聊得不多,

但當我問到:「是興趣還是兼差?」時,

「是目標」語氣十分肯定,

貌似有點偏題,但卻能完全感受,

她所指何方。

 

時隔多日,這段時間的沉靜,

難免拿自己與她做比較,

生活上,難免被過問平時的休閒,

此時部落格是唯一的自豪,

但當有人好奇地問說「你是作家」時,

總自薦慚愧地回「只是興趣,充其是個雜家」,

那個詞,太過神聖,無從背負,

社會上許多人將藝術認定為興趣,

而非本質,暗指玩物喪志,

使得我們羞澀難以其口,

但那女孩堅定的語氣,使人動容,

在她身上,有無形的光輝閃耀,

這是需自我認同自我,

一路披荊斬棘才能獲得的殊榮。

 

或許是看過其他的更高的天地,

總十分讚佩他人的文泉,

雖然寫了很多,卻十分雜落,

皆可說是一時興起之作,

執筆至今已有五年的光陰,

中間斷斷續續,直到年初才痛定思痛,

以這為舞台,持續不斷,

既然已狠心跨出這步,就無退卻的道理,

我不會已作家自居,因深知功力尚且不足,

但文辭的腳步,不會因此卻步,

總有一日,我也想像那女孩一樣,堅定不移。

 

【後記】

原本應該放在作家一詞

卻意外的冗長,故此獨立一篇

希望客官不要太過介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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