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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記得街頭人像素描嗎?
那是在某公園裡的記憶,
兒時的回憶,未曾嘗試的樂趣,
當下決定,補足心理的遺憾。
一個女孩,年紀是秘密,
他不肯透漏,但推敲不到三十,
手指相當纖細,作畫的表情十分嚴謹,
過程裡不能有太大的動作,
但小聊聊天,依然可行,
短短五分鐘,聊得不多,
但當我問到:「是興趣還是兼差?」時,
「是目標」語氣十分肯定,
貌似有點偏題,但卻能完全感受,
她所指何方。
時隔多日,這段時間的沉靜,
難免拿自己與她做比較,
生活上,難免被過問平時的休閒,
此時部落格是唯一的自豪,
但當有人好奇地問說「你是作家」時,
總自薦慚愧地回「只是興趣,充其是個雜家」,
那個詞,太過神聖,無從背負,
社會上許多人將藝術認定為興趣,
而非本質,暗指玩物喪志,
使得我們羞澀難以其口,
但那女孩堅定的語氣,使人動容,
在她身上,有無形的光輝閃耀,
這是需自我認同自我,
一路披荊斬棘才能獲得的殊榮。
或許是看過其他的更高的天地,
總十分讚佩他人的文泉,
雖然寫了很多,卻十分雜落,
皆可說是一時興起之作,
執筆至今已有五年的光陰,
中間斷斷續續,直到年初才痛定思痛,
以這為舞台,持續不斷,
既然已狠心跨出這步,就無退卻的道理,
我不會已作家自居,因深知功力尚且不足,
但文辭的腳步,不會因此卻步,
總有一日,我也想像那女孩一樣,堅定不移。
【後記】
原本應該放在作家一詞裡
卻意外的冗長,故此獨立一篇
希望客官不要太過介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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