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工作,藏著許許多多不為人道的淺規則,

雖因應各個職業的不同,但勞資雙方的糾爭,從未停歇過,

台灣,基本上一天的工作時數為八小時,可責任制的美名,

總被冠冕堂皇的掛在資方嘴邊,勞動者常只能被動接受,

若今日得能以角色互換,或許在資金或貪念的慫恿之下,

亦有可能重複相同的行為,這猶如軍中的學長學弟制般的傳承,

改不掉的惡習,在規則之下的淺規則,

讓人難以適應。

 

如果你今日,僅依靠一份八小時的固定薪資,

想撐起一個家庭所需開銷,無疑常被人笑是【癡人說夢】,

但現實呢,是否就是如此?

我想大部分所得到的解答都是正面且肯定的,

所以在台工作的今日,常依靠著【加班】或【兼職】,

來獲取額外的資源,但也因此消磨了自己的體力與時間,

讓人容易停滯不前,

我曉得台灣並沒有自產的高單價資源,

所以人民的福利無法與國外作比較,

可即使如此,放眼看看早期的台灣,

與現在的菲律賓與緬甸等等,

或許還略差一些在生活上的水平,

但其他國家的進步,卻是有跡可循,

國家要強,就一定要政府強、人民方可富足,

社會才能逐漸趨向安定,

雖然路不拾遺、夜不閉戶是有點誇張,

可這不就是一種終極理想嗎。

 

誰不奢望富裕,但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,

花費著不義之財,後代子孫也終將被歷史點名,

唾棄其先祖先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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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紙鳶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