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工作,藏著許許多多不為人道的淺規則,
雖因應各個職業的不同,但勞資雙方的糾爭,從未停歇過,
台灣,基本上一天的工作時數為八小時,可責任制的美名,
總被冠冕堂皇的掛在資方嘴邊,勞動者常只能被動接受,
若今日得能以角色互換,或許在資金或貪念的慫恿之下,
亦有可能重複相同的行為,這猶如軍中的學長學弟制般的傳承,
改不掉的惡習,在規則之下的淺規則,
讓人難以適應。
如果你今日,僅依靠一份八小時的固定薪資,
想撐起一個家庭所需開銷,無疑常被人笑是【癡人說夢】,
但現實呢,是否就是如此?
我想大部分所得到的解答都是正面且肯定的,
所以在台工作的今日,常依靠著【加班】或【兼職】,
來獲取額外的資源,但也因此消磨了自己的體力與時間,
讓人容易停滯不前,
我曉得台灣並沒有自產的高單價資源,
所以人民的福利無法與國外作比較,
可即使如此,放眼看看早期的台灣,
與現在的菲律賓與緬甸等等,
或許還略差一些在生活上的水平,
但其他國家的進步,卻是有跡可循,
國家要強,就一定要政府強、人民方可富足,
社會才能逐漸趨向安定,
雖然路不拾遺、夜不閉戶是有點誇張,
可這不就是一種終極理想嗎。
誰不奢望富裕,但君子愛財,取之有道,
花費著不義之財,後代子孫也終將被歷史點名,
唾棄其先祖先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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